发布者:高光友律师 时间:2024年03月14日 642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基本案情:
近期,D某因与妻子离婚纠纷一事来到四川枫启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经了解,D某在与妻子结婚后双方聚少离多,分居两地,男方在本地固定上班,女方常年在外地经商,婚内女方多次要求D某以个人名义在多家银行、网络贷款平台进行贷款、办理信用卡等,D某念及双方感情,将贷款所得全部款项、个人信用卡、婚前全款购买的车辆均交付女方使用。
后因银行贷款及信用卡逾期,D某被多家银行及贷款机构起诉,被法院强制执行。期间D某请求女方一起共同偿还债务,女方以贷款系D某个人债务为由拒绝。D某请求女方放弃经商,双方一起共同生活,多次尝试挽回夫妻感情均无果。后D某起诉离婚,女方称若男方自行偿还债务,则可以同意离婚,否则坚决不同意离婚。第一次起诉法院判决驳回诉求,不准予双方离婚。
D某拟再次起诉离婚,并妥善解决债务问题,故至律所咨询。在承办律师解答其咨询后,D某当即决定委托四川枫启律师事务所代理其离婚纠纷一案,律所随即指派本所高级合伙人高光友律师办理此案。
办案情况:
1、接受指派后,高律师详细询问了当事人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情况,并查阅该案判决书、庭审笔录等相关证据材料。经梳理案情,双方婚后未育有子女,第一次起诉法院驳回离婚诉求后,双方继续分居,且已满一年,符合民法典相关规定,故再次起诉离婚的诉求得到支持的可能性较大。
2、本案中债务问题相对而言比较复杂,D某债务包含银行贷款、金融机构平台网络贷款、信用卡等,且贷款存在多笔,发生时间前后不一,有的贷款案件已被起诉并进入执行,有的贷款目前还在逾期催收阶段。案涉多笔贷款及信用卡,其实际用途的证据相对薄弱,存在法院不予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风险。
3、承办律师经详细询问当事人,寻找案件突破口,在梳理双方长达数年的微信聊天记录中,承办律师提取出关于每一笔贷款所产生的原因、时间、偿还情况、用途的相关聊天记录,并结合银行交易流水、支付宝流水记录、微信电子转账凭证等多方面证据,厘清时间轴,整理成表,固定证据向法院提交。
4、经整理大量多方面证据后,承办律师认为D某举债虽然是其个人名义,但是女方明显是知情的,且大笔款项均进入了女方个人账户,由女方实际支配使用,且女方在微信聊天中声称均是用于生意周转。现有证据足以认定D某个人名下的信用卡债务、贷款等案涉债务应为夫妻共同债务。
办案结果:
经审理,法院采信我方提交证据、采纳我方代理意见,D某以个人名义办理的信用卡及贷款所产生的债务,均系夫妻共同债务。
后法院出具判决书,准许双方离婚,债务由双方各自承担50%,女方返还男方车辆,案件胜诉。
办案体会:
当下司法实务中就离婚纠纷案件而言,主要争议焦点往往在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三方面。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及相应司法解释对婚姻中的各种问题作出了相应规定,承办律师可依据现有法律规定,着力案件侧重点,尝试从双方日常生活细节方面入手整理证据,以维护当事人最大合法权益。若能准确抓住双方当事人实际需求点,在调解协商中也可以取得不错的效果。
本文作者:高光友